处长砸钱买命
 更新时间:2024-04-26 19:31:28

基本解释

  

生命岂能用金钱来衡量?下面这位处长的行为让人咂舌。

  处长砸钱买命?处长砸钱买命为哪般?以为有钱了不起啊?处长砸钱买命引热议。近日,一则题为《处长砸钱买命》的网帖称,11月27日下午,在320国道萍乡市硖石匝道路段附近,一名驾驶马自达6的司机当场把一路边老太撞倒,事后下车对老太连续殴打致死,接着对制止他行为的路人施以暴力。

  处长砸钱买命 处长醉驾撞人扬言砸钱买命惹众怒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出现两种说辞,一种是撞车致死,另一种是撞车后被其踢死。

  据此,以上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带来的法律后果差距是很大的。

  假设是第一种情形,且事故责任人承担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属于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此,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作为从重的量刑情节之一,其最高刑不超过3年。

  假如是第二种情形,又可分为几种情形(前提均为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只是撞到,没有构成重伤,是被其踢死的,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则应定危险驾驶罪和故意杀人罪两罪数罪并罚。则应该在10年以上量刑直至死刑。

  如果是撞成重伤后再被其踢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两罪数罪并罚。则应在10年以上量刑直至死刑,

  据此,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最高刑可判至死刑。

  因此对于事实的认定将直接影响到对嫌疑人的定罪量刑。

  至于嫌疑人叫嚣的“一百万摆不平给一千万”以及其特定的身份着实把嫌疑人摆在了社会的风口浪尖。再一次暴露了特权阶层丑恶的嘴脸:你一个所谓的“处长”何来这么多钱?这些钱是怎么来的?是通过何种手段获取的?想必这样深深一追究又不知要迁出多少窝案、腐案。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其实有很多特权都是悄悄的在底下运作的,一旦抛头露面就会见光死。所以嫌疑人是特权阶层中悲哀的一个,因为他被群众顶到了网络,顶到了媒体,顶到了人性最基本的痛处。

  我们现在的社会矛盾很深,有很多矛盾都得不到有效的化解而是被深深掩盖起来了,用现代的流行语就是“被和谐”了。一旦有一个触发点或者导火索都必将引起群众强烈的情绪宣泄或者抗议。

  经过这个事件,我个人认为,这不仅仅是一个个案,我们需要对目前的社会体制进行深刻全面的解剖,看看他华丽的外表下到底藏垢着如何的腐败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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