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佣金分配表
 更新时间:2024-04-20 14:58:03

基本解释

  导游佣金分配表 -概述

  2011年4月,一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在网络上被曝光,引导游客购物导游最高抽成可达50%。该《佣金分配表》的曝光者声称,他是2011年3月30日在杭州清河坊捡到这叠资料的,连同《佣金分配表》一起的,还有一张《杭州2日游+宋城导游计划单》。

  在被曝光的表格上看到,几个旅游购物点商品的导游佣金提成都被明码标价:蚕丝被,佣金200元/床;上海刀具、貔貅、羊毛衫,佣金30%;茶叶,佣金40%;紫砂、珍珠、菊花,佣金50%……

  《佣金分配表》上还写明导游提成按照4比4比2的比例分给购物地陪、司机、全陪。据了解,除了司机以外,旅行团一般由两名导游服务。地陪:地方陪同导游人员: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社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者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生活服务的工作人员。 全陪:组团社委派,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组团旅行社的接待计划,监督各地接待社的履约情况和接待质量,负责旅游活动过程中与旅行社的联络,做好各站衔接工作,协调处理旅游活动中的问题。此外,表格还用加黑斜体字写道:“亲爱的陪同:带团辛苦,请务必遵守佣金分配政策,如果违反政策,按300%的比率处罚,多次出现,开除公司处理。请慎重为之。谢谢!”

  短短一天之内,就有几百家网站和论坛进行转载。长久以来为人所诟病的旅游业“潜规则”再次引发网民关注。

  案例

  一件丝绸套装 导游可抽220元

  导游抽取佣金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定,几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的情况。除了导游以外,旅行社也会分到营业额的10%作为提成,在年终统一结算。

  以杭州—乌镇—上海两日游为例,旅游购物的“规定动作”少不了杭州的丝绸和乌镇的菊花茶。“如果一件丝绸套装的价格是600元,成本是100元。按照规定,旅行社可以从中抽取10%,即60元。剩下的440元盈利由商家和导游平分”。

  按照这位业内人士的指引,记者来到位于杭州的一家丝绸公司。发现该公司内同样的丝绸制品比普通超市的价格要贵出30%左右。售货员告诉记者,这里不能还价,主要做的是旅行团生意。

  治理建议

  1、推动佣金合理化

  据悉,国家已经出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零负团费”。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断绝佣金现象。

  浙江省旅行社协会秘书长张建融说:“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让原本‘暗箱操作’的佣金在阳光下运行,推动佣金的合理化。”事实上,上海、云南等地已经试水,对导游拿佣金采取“公对公”制度,即将购物商店的部分利润通过旅行社分配给导游。

  2、实行导游工资制

  杨彦锋建议,彻底改变导游私拿佣金现状,旅行社实行“导游工资制”或许是比较有效的解决出路。“实施导游工资制并加以业绩奖励,将导游收入由‘暗’转‘明’,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导游的行为”。

  3、改善导游生存环境

  此外,专家一致认为,改善导游的生存环境也迫在眉睫。在国内,为了节约成本,与导游保持一种松散的“挂靠”关系,而不是正式的聘任关系的中小型旅行社不在少数。“导游相对所‘挂靠’的旅行社,是处于弱势。”杨彦锋说。

  评论

  “虽然早知旅游业存在旅行社和导游抽取购物佣金的现象,但不知道抽成的比例这么高,行业的水这么深。”恐怕,面对这份导游佣金表,上述网友的发言最能代表我们的心理反应了。

  在旅游景点购买一件商品,可能50%的钱都进了导游的口袋,而且是见者有份,全陪、地陪到司机各有所得,如此分配格局确实已经在挑战着我们的容忍底线。

  涉事旅行社在第一时间给予否认,完全在意料之中。不过,一边是盖有单位公章的一叠材料,一边是简单否认,哪个更可信其实很显然。

  尤其耐人寻味的是,旅行社尽管否认佣金表出自本公司,却并没有否认这种分配事实的意思。甚至该负责人还表示,佣金表“的确反映了旅游业长久以来的乱象和痼疾”,似乎更像在佐证其真实性。也或许,是在为将来表格被证实留下退路吧。

  与旅行社的否认相对应,当地旅游局和旅委也已经着手调查此事,反应不可谓不迅速。问题在于,要调查什么呢?按照一般程序,应该首先调查佣金表出自哪家旅行社,可事实上,只要佣金表反映的事实客观存在,表格出自哪家旅行社还很重要吗?答案其实是否定的。那么,调查导游的高佣金吗?可导游究竟应该拿多少佣金才合理,有规范的标准吗?

  事实上,不管是《旅行社条例》还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都明确写有“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等条款规定。这意味着,导游诱骗游客购物并抽取佣金本来就是不合法的。显然,不解决背后的深层原因,仅靠旅游局对个别案例进行调查,难以“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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